为落实教育部对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的相关规定和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工作,学校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 (教财函〔2013〕55号)精神要求,我公司房屋出租采取公开招租形式。
为此,我公司对所管理的出租房屋中合同即将到期的,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
标的1、位于南京农业大学三号门南起第一间门面房(童卫路6号),房屋面积约25平方米;
标的2、位于南京农业大学三号门南起第三至第六间门面房(童卫路6号),房屋面积约100平方米。
二、招租形式
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有底价招租(不低于2020年的租金),招租期不超过三年。所有投标者须标明所租房屋的用途、租期等。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结合投标者租金、房屋用途、往年表现等要素评标。
三、招标要求
1.房屋用途:所有投标者须标明所租房屋的用途、经营项目、租期、大功率电器使用、正常经营产生的污染等情况。餐饮、美容、足疗、按摩类项目不接受报名投标。
2.按照学校对校园环境管理的要求:
(1)所有本轮中标的租户,一律不容许开设后场。如有违反的,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所有出租房屋不允许经营污染性的项目;
(3)无条件服从学校的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经营的相关管理规定;
3.同等条件下,现有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4.单个招租标的(房屋)投标报名少于三家的,将重新招标。
四、报名要求
1.标的2仅接受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
2.承租一年的按一年报价;承租一年以上的,可按每年递增式报价,或者是报两年、三年总价格。
3.房租为预交制,半年为一个周期。延迟缴纳租金的将按照国家的相应规定收取滞纳金或者按照租赁合同相关规定终止合同。
五、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0日。 (8:30—12:00,14:30—17:00),休息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六、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报名邮箱:fwzl7nnkk@126.com;
咨询联系电话:025-58392726
备注: ①公告发出后,房租仍未上交的原租户不接受报名。
②不愿服从我公司统一管理的单位不接受报名。
③以上公告有不尽事宜,可以电话咨询,相关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农大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农大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