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代理机构”)受江苏南京农大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租人)委托,就南京农业大学滨江校区校园商业综合体及商业用房公开招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竞租人)参与竞租。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南京农业大学滨江校区校园商业综合体及商业用房公开招租项目
2.项目编号:XHTC-FW-2024-0975
3.招租人:江苏南京农大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5.招租方式:南京农业大学滨江校区一期即将投入使用,预计首批进驻师生近1.5万名,滨江校区校园商业综合体位于南京农业大学滨江校区北区学生公寓(一)东侧,总面积1052平方米;滨江校区校园商业用房分别位于南京农业大学滨江校区北区学生公寓(二)东侧、南区学生公寓(一)东侧、南区学生公寓(二)东侧、南区学生公寓(三)东侧,房屋总面积约2656平方米。竞租人按本次公开招租项目招租要求,提供相对应的服务,由竞租人投资服务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及内部装饰装修,独自经营、管理,每年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及时缴纳经营用房租金、水电费和物业费、公共能耗费和中央空调能耗费等。
6.经营内容名称、面积及地点
标段号 |
经营类别 |
房屋编号 |
面积 (约㎡) |
最低报价 (万元/年) |
经营内容及经营限制 |
标段1 |
轻食店 |
北1-2 |
32 |
13 |
仅限经营轻食 |
标段2 |
干洗修鞋织补 |
北1-4 |
20 |
6 |
仅限经营干洗修鞋织补 |
标段3 |
咖啡轻食店 |
北1-9 |
30 |
11 |
仅限经营咖啡、轻食 |
标段4 |
电讯网点 |
南1-2 |
61 |
19 |
仅限经营电讯业务 |
标段5 |
电讯网点 |
南3-5 |
61 |
19 |
仅限经营电讯业务 |
注:
(1)以上共5个标段,竞租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任一或多个标段进行竞租,但每个标段确定不同的竞租人成交。所有标段兼投不兼中,按标段顺序评审。已被确定为前序标段第一成交候选人的竞租人,可继续参与后序所投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后序标段的成交候选人。
为更好满足师生多样化消费需求,以上共5个标段中,同一业态同一品牌仅限中标一次。已在前序标段成交的品牌,可继续参与后序所投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后序标段的成交候选人。
(2)已在南京农业大学滨江校区校园商业综合体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XHTC-FW-2024-0798)和南京农业大学滨江校区校园商业用房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XHTC-FW-2024-0797)中中标的承租人不得参与此次竞租。
(3)竞租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至少有一项内容须与所投报标段经营类别的关键内容高度一致,例如:咖啡、轻食、干洗修鞋织补、电讯网点等。
(4)面积仅供参考,经营用房租金以间(区域)为单位,不以面积为核算标准。
(5)经营用房租金按年(12个月/年)计算交学校;经营用房按先付费后使用原则,房屋租金一年一付,房屋租赁合同期为三年。水电费按学校规定,先预付后使用(每区域配有独立水电表,按实际消耗计算);物业费、公共能耗费和中央空调能耗费根据租赁面积分摊缴纳。
(6)说明:竞租报价(经营用房租金)(万元/年)为含税价。
(7)经营范围:按上述经营布局指定的内容。若需提供其它经营项目须经招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经营。
(8)本次公开招租5个标段用房内均未配置烟道、隔油池,如有需要,需自行建设且建设方案报招租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竞租人报名前告知事项:
1.1在学校滨江校区校园商业综合体及商业用房中,无论已公布招租或尚未公布招租的服务项目,其规划中同类型服务经营项目数不限于目前已有项目数(即不含滨江校区其它区域类似服务配套项目,如食堂招租项目、物业招租项目、教学楼、实验楼、学校其他部门服务功能、学校试点引进的智能自助项目、自助售卖设备及提供的商品、学生创业项目、无人超市、无人书店等),在实际招租或经营管理过程中招租方将根据学生需求、以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调整,各竞租人须服从校方管理,充分考虑经营风险。
1.2学校或国家政策发生重要变化和需要进行规划调整的,竞租人需服从招租方进行的业态及规划调整。
1.3凡参加本次招租的竞租人均视为认可该项目房屋的所有现状、现有房屋产权属性,学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不接受有以下情形的报名人报名及竞租:
2.1竞租法人为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报同一招租服务标段,违者一经发现,竞租资格无效,相关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竞租。
2.3 不接受在本招租项目发布之日起至招租项目进行过程中仍然与江苏南京农大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租方)有承租纠纷者竞租;不接受在招租方以往经营用房租赁项目中,存在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拖欠租金或合同到期后未按甲方要求清退房屋等违约行为者竞租,如果前述人员以其他人名义报名竞租的,一经发现,作无效竞租处理。
2.4 竞租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等1种或多种状态。
2.5 拒绝列入失信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竞租人参与竞租。招租方在接受竞租人报名后将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天眼查、启信宝等任一渠道查询竞租人以往的信用记录(在司法风险和经营风险方面有不良记录的),根据查询结果决定竞租人是否进入后续招租评审程序。
2.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向招租方缴纳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四、服务商(竞租人)资格证明材料及要求:
(一)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经营者)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直接参与竞租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但须附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经营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经营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4)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竞租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各商铺按面积分摊公共区域水电及空调费用,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五、招租文件发售信息:
1.招租文件出售时间: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租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
3.招租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招租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为300元人民币。
5.服务商购买招租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5.1服务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2符合项目要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授权经营证照;
5.3授权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代表(经营者)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现场勘查:自行勘查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3813943777。
踏勘现场的费用及相关责任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七、竞租文件接收信息:
1.竞租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7月11日 09:00-09:30(北京时间)
2.竞租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3.竞租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座3楼
八、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24年7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2.评审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座3楼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公司(https://zcjy.njau.edu.cn)
十、本次招租联系事项:
招租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C座3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5-83715090
招租单位:江苏南京农大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5-84395094、13813943777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